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社情,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同时搭建中央和国家机关与青年学生的交流平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继续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单位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及其直属单位。
三、实习内容
(一)政务观察。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二)业务实践。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具体业务工作,参加机关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三)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运转及文化、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一)我校择优推荐5人到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根据情况接收3人左右;
(二)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优先选拔全国、省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二)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三)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四)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五)法学、经济学、政府管理等人文社科类专业优先考虑。
六、遴选流程
(一)各学部(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一人,如有被选为全国、省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在读或已结业均可)可以个人名义自主推荐,不占用学部(院)名额,于7月2日(周一)12:00前将《2018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报名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电子邮箱DLUTshijianbu@126.com,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二)校团委将依据各院系团委报送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回执表对被推荐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择优遴选,确定拟入选学生名单,报团中央学校部遴选,经团中央学校部批准后,将于7月上旬将入选人员名单反馈至各院系团委;
(三)团中央学校部将综合考虑入选学生的专业、经历等统一安排具体实习单位及岗位。
七、其他事宜
(一)请各学部(院)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推荐学生,确保质量;
(二)要做好对学生的岗前动员,在实习期间做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院系内部媒体平台做好宣传;
(三)学生回校后,校团委将召开一次分享会,向校内学生传播实习感受体会;
(四)京外高校学生住宿由团中央学校部协调京内高校学生宿舍统一住宿;有条件的学生可自行解决住宿;
(五)实习学生午餐由接收单位负责,早晚餐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各种交通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0411-8470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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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俞光瑞(校团委宣传部)